「月息兩分」聽起來很輕鬆,但換算成年利率,可能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。阿銘(化名)就是因為這四個字,特地去查了民法關於約定利率的上限規定。
阿銘四十歲,在台南國華街附近經營一間虱目魚粥小店。店不大,生意穩定,只是店裡那台用了十幾年的冷藏冰櫃常常罷工,加上騎樓要配合整修,粗估需要三十萬左右的周轉金。
他先問銀行,因為前幾年卡費有遲繳紀錄,信貸被打回票。朋友介紹一位代書,說「月息兩分,借三十萬,一個月利息六千」。他覺得還行,回家跟太太商量,太太只問了一句:「那這樣一年利息是多少?」
計算機一按,月息兩分等於年利率24%。這個數字讓他心裡一驚,於是上網查法規,也跑去問了幾間在地的合法當舖,想把「法律規定的上限」弄明白。
民法第205條:約定利率上限是年利率16%
依民法第205條規定,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者,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。這條規定在民國110年7月20日修正施行,把原本的20%下調為16%。也就是說,若雙方約定年利率24%,債權人最多只能請求16%,超過的8%部分法律上不生效力;實務上,債務人已支付的超過部分,也可依不當得利相關規定主張返還,但仍須視個案與法院判斷。
另外兩條常被忽略的規定,也一起記下來:
- 民法第206條:債權人不得以折扣或其他方法巧取利益。例如先預扣手續費、服務費,實拿金額變少,等於變相把利率往上墊。
- 民法第207條:利息不得滾入原本再生利息,原則上禁止複利,除非另有書面約定且符合法定條件。
阿銘這才知道,代書口中的「月息兩分」,年利率已經明顯超過16%。他也因此打消原本的念頭,轉而比較合法當舖的借款方式。
當舖業有特別規定:年率最高30%,另收倉棧費
很多人會問:那當舖為什麼可以收得比16%高?原因在於當舖業法屬於特別法。依當舖業法第11條規定,當舖業收當物品的利息以年率計算,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;另外可以收取倉棧費,最高不得超過收當金額的百分之五。
也就是說,合法立案的當舖在法定範圍內計息,與一般民間借貸適用民法16%上限的情況不同。但重點是「合法立案」與「費用透明」——利息、倉棧費、違約金怎麼算,都應該白紙黑字寫在合約與當票上。阿銘後來透過借過|全台當舖推薦・汽車借款・機車借款資訊平台,先了解汽車借款與機車借款的流程與費用,再決定要不要辦,而不是急著簽名。
借款前,把這四件事問清楚
- 換算成年利率再比較:不管對方說「月息幾分」還是「每萬元每天多少」,一律換算成年利率,才看得出高低。
- 問清楚所有費用:手續費、代辦費、倉棧費、違約金,全部都要列出來。
- 看清楚合約與當票:金額、期數、還款方式、逾期處理,逐條看完再簽名。
- 確認是否為合法立案當舖:有商業登記、有實體店面、當票格式清楚,是基本的判斷依據。
溫馨提醒:借得安心,比借得多更重要
利率再怎麼算,前提都是「還得起」。建議先盤點每月固定收入與支出,確認還款金額不會壓縮生活基本開銷,也不要以債養債。若遇到「不看信用一定借得到」、「先匯保證金才能辦」這類話術,請務必提高警覺,先查證再行動。選擇合法立案的當舖、看清楚合約與費用、量力而為,是保護自己最實在的三件事。
對需要短期周轉的人來說,當舖利率與借款利息的比較,往往比「能不能借到」更重要。阿銘最後選擇先跟太太把還款計畫算清楚,再安排小店換冰櫃的時程,壓力反而小了很多。
結語
民法第205條把約定利率上限訂在年利率16%,是保護借款人的基本防線;當舖業法則是針對當舖業的特別規定。理解這些數字的差別,不是為了鑽漏洞,而是為了在需要周轉時,能看懂合約、算得出成本、做出不後悔的決定。若你也想比較合法當舖、典當流程與費用資訊,可以參考借過|全台當舖推薦・汽車借款・機車借款資訊(https://money520.com.tw/),把資訊看清楚再出手,才是真正安心的周轉方式。
### 免責聲明
※ 本文提及之民法第205條、第206條、第207條及當舖業法第11條等利率相關規定,為參考公開資訊及網路資料,僅供參考,實際情況請以最新法規為準;個案仍建議諮詢專業律師或相關主管機關。
什麼是「重利罪」?當舖收取不當利益會構成嗎?